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云笔记 >  财务相关 >  文章详情

第2.3.1节、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豆豆   2021-01-15 09:52:04   142人已围观

一、 无形资产概述

无形资产, 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 产通常包括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 著作权、 特许权、 土地使用权等。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 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 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等一起, 用于出售、 转让等;

(2)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 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 不具有可辨认性, 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客 户关系、 人力资源等, 由于企业无法控制其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 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二、  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应当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 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 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2)  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 一)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 二)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 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 三)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为无形 资产。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 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

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 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

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  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 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 价值的, 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 分配; 难以合理分配的, 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 将其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 应按其账面价值 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分享到:

编辑发布时间:2021-01-15 09: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