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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节、短期借款

豆豆   2020-11-26 09:59:49   179人已围观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人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 的各种借款。企业借人的短期借款无论用于哪方面,只要借入了这笔资金,就构成了一项负债。对于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 偿还等情况;对于短期借款的利息,企业应当按照应计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一、分类。

      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二、核算。

       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三、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

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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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发布时间:2020-11-26 09: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