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豆豆 2019-11-21 20:14:22 478人已围观
一、适用范围
在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认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根据货币收支是否来作为收入确认和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标准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所以在我国企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赚钱为主);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花钱为主),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用收付实现制的事业单位只需要把国家给的钱花出去就行了,他不在乎如何赚钱。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种会计基础。1、收入的归属期:
创造收入的期间,不管款项是否收到 例:10月的销售款(11月收入)作为10月收入,货哪月卖的作为标准,不以钱进账时间为准结论:应收未收确认(货给了钱下月才收到)、预收未销售(钱收到货还给)不确认
2、费用的归属期:
按照费用服务的期间来确定,不管款项是否支付例:4月房租费用4月、3月、5月支付结论:应付未付情况,预付未负担不确认
3、两个凡是
凡是属于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与费用。
三、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
凡在本期实际以现金(或银行存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取得补偿,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
四、优缺点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操作方便,缺点是对盈亏计算不准确。